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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4, 2010

中英何必處處合璧

這是好幾個月前在P2個版寫的文章了

不過,最近同樣的體會又再次湧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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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my 想法,since共筆存在的目的,就是要facilitate our studying. Therefore,creating sentences that are easy to 讀是很important的。



If you prefer 用English來寫作,或是必須要use整段的英文才比較能clarify one big point,那倒是doesn't matter. 另一方面,雖然med school有一truck 的 german,拉丁文 and French 要去 memorize.但是 under most 狀況,一個written in Chinese的句子,搭配幾個重點英文 term is quite enough, I think.



濫加non-重點english term 的結果,會使得整份共筆會變得very難去read,just like 這篇 article.

賣弄foreign文字,常會帶來tragedy



至於那些英文reading很有efficiency的classmates,我think上課的handouts搭配text書,會比起共筆來說 more 完整 and 全面。共筆也不會是他們的first choise.



像這樣中English夾雜的article讀起來不僅很tiresome,也失去了共筆的whole idea.例如the following句子取自某本共筆,縱使covered所有重點,我還是有點dislike.





「esophageal cardiac gland,大部分分布在食道的terminal part (不過the beginning portion也常常會有),分泌中性的mucose,以protect the esophagus from regurgitated gastric contents。如果esophageal cardiac gland 不夠effective,excessive reflux of gastric contents會造成ptrosis(即俗稱的heartburn)。」





OK!!
好累,換成中文模式吧!
雖然我覺得那一份共筆很棒,架構清楚,整理完善還超認真從ROSS搬了一堆東西進共筆,像我就太混了,絕對辦不到!



再說「胃的腺體」並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的章節,能夠與這些人當同學是我的榮幸。但我想"追求進步",正是我們能夠坐在同一個教室、讀同一份共筆的主因。
而這點是從小,我們勇敢面對考卷上的小錯誤開始的。



我自己之前幫台灣EMT協會每個月翻譯幾篇院外醫療paper,當時才知道要把專業英文原汁原味轉成中文,並不是光靠90+的英文指考分數就能辦到。




「信雅達」只有三個字,背後的意涵三年都學不起來。



我曾以為某些重要的段落,保留整段英文句子會讓讀者更容易了解;但我後來才驚覺,人們根本不會去"appreciate"我的「苦心」。

人們最關注的不是一個句子是不是難懂,而是文章句子易不易讀。

難讀的文章,比起深奧的文章,
帶來的負面衝擊更為確實


除了易讀性問題,越常使用異國文字,犯錯的機率也越高

所以"Comprehension"跟"teaching"是完完全全的兩回事,
前者的重點在自己,後者的重點是它人


有teaching 的機會是一種 privilege。 So don't waste it


在這裡勉勵自己
未來幫病人衛教時
不要犯了英文大頭病
我還有很多要學習的。

4 留言:

SC said...

請問"privilage"是個correct的spelling嗎?

貓主席 said...

Wow塞! 你的eyes十分敏銳! I 這N years 來都拼錯它了

Diana Liang said...

可以請問貓主席的個版版名嗎??

貓主席 said...

On_y_va 但現在隱版中,也許十年內會開放吧科科